2004年11月25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墙倒毁楼房 邻居上公堂
刘尹相

  一堵泥墙被台风吹倒,又将邻居的楼房压坏。近日,兰溪法院审理了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。
    8月13日,“云娜”台风将金乙、金丙共有的一堵孤墙吹倒,致使旁边金甲的一幢二层楼房被压毁,室内的家具及电器等被毁,共计损失一万元。金甲认为金乙、金丙未将这堵孤墙拆除是造成财产受损的主要原因,故要求两人赔偿损失一万元。但金乙、金丙认为台风是天灾人祸,金甲的损失不应由他们全额赔偿。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。(刘尹相)